导读: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对婚生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存在歧义,因此委托人王某找到我所委托代理此案,在同福律所代理律师的专业和沉着应对下,帮助当事人取得满意的结果,成功使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得到保障。
2000年8月,张某与案外人王某登记结婚,1997年2月,张某与被告陈某在网上认识并产生好感,后两人发生婚外两性关系,张某由此怀孕并于2000年2月生下原告,后原告一直跟张某生活,被告不知情,未支付过抚养费与教育等费用。2013年原告以被告未支付抚养义务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