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福法律大讲堂】从两个虚假债权案例谈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5/5/22 11:28:08 分类:同福资讯浏览:24

事情的始末:2000年左右,客商到赣州某县考察房地产项目,在考察过程中了解到,该县的房地产业刚刚起步,还有很大的市场前景,决定在该县发展,在当地办企业,该企业由机关干部甲某负责客商的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在项目立项审批、企业的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一系列工作中协助客商,为了工作方便,客商向甲某出具多份《授权委托书》,委托甲某代办各类登记手续。此后,甲某利用客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规A4纸书写),将题头主体内容部分裁掉,剩下含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号的部分,在剩余的纸上写上欠条字样及借款五十万元的字样,并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直到法院上门送达开庭传票时,这位客商才知道,自己“借款”的“事实”。目前,该案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案例二:借款转投资款,借条未收回,转瞬变对方债权凭证

某客商在企业经营的初期,因资金紧张,向朋友借款,出具借条两份,计5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若干。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方见该客商从事的行业是利润丰厚,回报稳定,于是双方协商,将借款转为投资款,立下契约。期间双方还有其他资金往来,但操作不规范,有的连收据度没有,且不是通过银行转账,而是现金支付。2008年,双方合作发生分歧,决定终止合作关系,写明合作确已结算清楚,但借条没有收回,也未言明作废。2009年初,借款方以两份未收回的借条,向法院主张其债权,要求客商归还借款共计70万元。由于双方合作期间账目混乱,无法逐一核实往来账目,一审判决客商归还借款,合作结算另案处理。


【律师分析】

暂且不说,这两个案子可能得到怎样的判决,但因此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外地客商到本地发展,不可避免的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比如部门关系不熟、办事程序不了解,这时往往希望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也正是基于对政府机关的信任,才有了该客商出具《授权委托书》的事实,同样也就发生了案例一所出现的问题。

对于许多中小型企业而言,其流动性资金的融通渠道非常有限,正如案例二所提到的那样,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最大的愿望就是摆脱资金紧张的窘境。但是,大量的融资,同样引发很多的法律问题,因缺乏管理,使得所有的努力都成为“为别人作嫁衣裳”。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示:

一、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的审查把关

一份好的合同应该是:目的正当,内容、形式和程序有效,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均衡,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结构合理,体例适用。

1、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障。企业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2、注重合同的外在形式的审查,合同的外在形式主要是合同的表述质量,它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和外在体现形式,虽然不是直接的法律问题但同样会直接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行文用语,表达精确,穷尽所有可能、没有遗漏,避免因用语含糊,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如“大约”、“相当”。

3、注意合同的平衡性,所谓合同的平衡性是指合同一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权利义务不明确是合同的隐患,严重影响交易的安全性。因此必须审查条款间的配合性,务使权利义务的表述、违约的范畴、违约制裁、归责方式等条款明确且配合得当。

4、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就拿案例一的《授权委托书》来说,明确代理权限、授权范围、有效期限等,在代理工作完成后,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无法收回的,应及时向相关企业、客户发出告知函,或在报纸上刊登失效、遗失声明。

5、企业或个人在出具有自己签章的法律文书,版式设计上,切忌将文书的格式加宽加大,使主文与落款距离太大,留有太大空隙,给人以可乘之机。

6、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某项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时,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授权事项、权利范围、授权期限,属于一次性职务授权,或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二、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企业发展到不同阶段,面临的形势、任务不一样,因此对企业家自身素质、要求也不一样。第一代企业家创业大多靠的是胆识,但在今天有巨大风险,今天的企业家,应该考虑如何有效控制风险,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

首先,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完善合同管理模式:合同先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

其次,合同管理应采取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行使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合同管理须做好的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3、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由法律顾问部门参与,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具体可采取或制定贷款支付复核程序,实施有效的管理。

结语: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并以企业家刑事法律辩护、民商事法律、知识产权等为主要业务驱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1.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2.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客服二

  3. 全国在线咨询热线

    020-83277199 15018724518

Copyright ©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所版权所有 粤ICP备06015011号-1Powered by vancheer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