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LOGO更换公告

发布时间:2019/8/28 16:17:23 分类:同福动态浏览:206


感谢大家长久以来对同福律所的支持!为充分体现律所的特征和文化,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同福整体品牌形象,律所对原有LOGO进行了变更,自即日起正式启用新的LOGO标识。


一、自2019年8月28日起,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启用如下新版LOGO,同时宣布旧版LOGO逐步停止使用。

二、新LOGO设计释义:

LOGO是律所视觉系统的核心,更是律所精神的凝聚,它将直接影响并指导律所的发展。

LOGO在色彩和结构上大胆引入对比配色,更凸显同福律师事务所的时尚、正直、不断进取的品牌形象。主色采用蓝、红两种色彩。蓝色代表沉着、冷静、包含希望;红色代表热情、激情、刚正不阿,寓意着同福律所以专业、热情的服务态度为每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同福LOGO的外形结构为飞扬的旗帜,象征着同福人向上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新LOGO的整体是由“同福”的首字母“TF”组合起来的,代表着同福律师事务所,“L“是拼音LVSHI以及英文LAWYER的第一个字母,意译为律师,以“L”作为LOGO表现的基本造型元素,通过与“TF”相互结合的设计最终形成我们的新LOGO。“T”和“F”的设计是一个互补的形体,象征同福人的协作,更凸显出同福人上下团结一心的精神,这也正是同福律所的强大发展动力!

三、律所在运营宣传实际工作中,将逐步完成旧版LOGO向新版LOGO的过渡:

1、2019年8月28日起,旧版律所LOGO印刷的平面宣传资料、产品包装、办公消耗用品等都改换新的LOGO;

2、2019年8月28日起,旧版律所LOGO制作的律所标识、招牌、合同、墙体宣传画等形象展示物料都改换新的LOGO;

3、2019年8月28日起,律所官网、官微、公众号,已使用旧版律所LOGO的,陆续更换新版律所LOGO;

4、新版LOGO自通知之日起开始启用,以旧版律所LOGO签订合作合同的客户,具有同等效力。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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